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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学前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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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或社会录用 |
1、本市城镇户籍应届毕业生
2、毕业于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3、具有各类资格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须是户籍所在地或是毕业院校所在地颁发);计算机等级证书(计算机一级合格证书或办公自动化合格证书);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
4、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
5、参加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以上。
6、品貌端正,学习优良,身心健康。
7、具有英语六级以上或英语口译证书者优先,具有艺术特长者优先(舞蹈、美术、歌唱等),具有学生会及班干部任职者经历优先。
8、择优录用。 |
1.投递个人资料(附照片简历、学历、资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桥永宁路111号 邮编:201206
联系电话:58992846*606 或13916362209 王老师进行面试预约,面试后有初步意向者需在本园实习以作进一步考察,再经幼儿园聘用考核小组进行各方面考核后方可决定是否上报申请录用。 |